锦州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锦州市委统一部署,锦州市委第七巡察组于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14日对古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常规+营商”双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古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
二、受理内容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邮政信箱、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
1.受理电话: 0416-2129171。
2.通信地址:锦州市市府路68号C座第七巡察组,邮编121013。
3.征求意见箱:位于古塔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外东北角(古塔区检察院正门左侧楼外)
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12日17:00。
锦州市委第七巡察组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