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月26日区委考核会议情况的通报

  2024-12-09

院各内设机构:

为加强全院机关纪律行风建设,严肃纪律,端正会风,现对2月26日上午区委考核会议情况通报如下

20242269时,区委组织部来我院对区管干部进行年度考核,我院以全院干警大会形式参加考核会议。直至2月26日9时21分,经与区委考核组协调,按当时实有人数23人(未达到30人)召开考核会议。院政治部先后于2月22日16时53分、2月26日8时53分先后两次下达准备参会通知,专门强调区委组织部将于2月26日上午(随时)来我院考核,请全院同志提前做好参会准备。是,仍有部分同志未按要求参会导致参会人数迟迟达不到区委考核通知要求的30人,一度致使会议无法召开。

一、缺席会议人员较多

一是出差6人:魏楷伦(北京接访)、苏杰(市院调警)、牛峰(市院调警)、马忠仁(外出培训)、唐伟丽(外出培训)、姜宇(外出培训)。

二是请假4人:马莉莉(事假)、潘玮(事假)、鲁志强(病假)、刘超(病假)。

三是迟到4 人:王莹、赛青松、李钢、王岩。

四是无故缺席会议3人:毛利军、孙贵东、冯翀。

二、日常管理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负责人对所属人员不掌握去向。个别负责人不能督促所属人员及时参加会议,未落实“一岗双责”,未履行管理监督职责。

二是个别同志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全院现有干警和工勤共41人,去掉各种原因及请假人员后,仍有4名同志迟到、3名同志缺席会议,占比达到了17.1%。纵观去年10月以来的几次会议,每次均有多人缺席会议:2023年10月16日全国检察机关召开大数据汇报展示会议缺席8人;2023年11月22日召开全区机关党建会议缺席7人;2024年1月26日召开院支部党员大会,无故缺席党员6人,险些导致无法召开党员大会发展预备党员。即,我院开会缺席已成为常态。

三是政治意识淡薄。2023年12月6日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晋升检察官等级进行考核,出现过劳务派遣人员替干警参加考核情况,被及时劝退;2月26日的考核区管干部,再次出现劳务派遣人员准备参加考核情况,被及时劝退;部分同志也有找劳务派遣人员补足考核要求人数的思想,都是为院里好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与会议要求的“机关全体人员”要求是不符的,极易出现考核程序违法而导致结果无效,从而引发政治错误、诱发政治事件。

四是部分同志危机意识不强。从会后同志们的反应来看,个别同志认为强调工作纪律、强调会议纪律没有必要,有问题的是个别同志,是少数。翟铁琦检察长到任后,先后多次要求加强会风会纪,并在全院会议上很严肃的强调会议纪律。但是,仍然有部分同志充耳不闻、熟视无睹,视纪律、规矩为儿戏,我行我素,迟到早退习以为常,甚至无故旷工、翘班。

五是此次事件让我院原本优良的检察作风和良好的检察形象在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面前打了折、失了分,暴露出检察管理松懈,干警散慢,会务组织不利等问题。

三、处理结果

对以上缺席会议、迟到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会风会纪检察人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具体体现,“讲规矩、守纪律”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最基本的要求,院党组要求全体检察人员高度重视会议纪律和要求,将严肃会风会纪作为深化干部能力提升和提高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参会制度,引以为鉴,坚持以铁的纪律抓会风,以会风带动工作作风,提高检察工作质效,确保古塔检察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各项会议的会务组、组织会议的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严肃会场纪律,认真做好参会准备工作;参会人员要严格会议着装要求;要落实会议签到制度;会议期间要将通讯工具调至静音或关机状态;要严守会议保密规定。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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