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党建工作总结

  2024-09-25

2019年党建工作总结

 

一、我院基层党建工作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我院党组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检察中心工作,严格按照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为目标,扎实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为抓手,以建设过硬支部为目标,夯基础、强支撑、聚能量、促工作,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党员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显著提升,促进了我院机关党建工作持续深入发展。

二、我院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我院党组制定了《开展学习十九大新高潮“十个一”活动实施方案》,党总支为每名党员干警购买了辅导书籍和专用学习笔记本,要求党支部组织领学原文,并结合十九大报告、检察工作和个人思想开展心得体会交流讨论。院全体干警积极主动利用业余时间,精读十九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加深对报告和党章深刻内涵的理解领会,并用以指导工作实践,同时积极邀请老师,就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进行宣讲和专题辅导,从理论层面帮助全体干警加深对十九大精神的准确理解和把握。

(二)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抓党建工作责任情况。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鲜明同志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带领党组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相关制度,强化责任,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硬性规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内容明确、责任具体的责任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责、确责、考责,强化监督检查,形成责任落实的闭环效应。健全党建目标检查考核机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实行廉政风险防范预警制度,力促党风廉政建设变硬变实。建立健全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执纪、问责、追究”规定》、《执行纪律作风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务督察工作规定》等制度,促进监督责任由虚变实,党风检风得到持续改进和加强。

(三)推进“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情况。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对“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部署后,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专门主持召开党组会议,部署安排各项工作,并成立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鲜明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办公室,由政治处负责开展日常督导、组织工作。院党总支按照区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学习教育要求制订了实施方案。组织各内设科室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知识测试和知识竞赛,全院42名干警全员参与,学习教育普及率达到100%,组织了主题演讲比赛,开展院理论调研,共收集理论调研文章40篇。

(四)关于发展党员及党费收缴情况。坚持党员标准,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将思想纯、品行好、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2名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我院按照支部为单位,及时重新核定每名党员月缴纳数额,确保核算准确,经公示后上缴至区直机关工委,并认真填写《党员手册》,严格按比例做好党费收缴测算工作,并对党费收支、结存情况向院党组作专题报告。

(五)贯彻落实市委党建1+8文件精神等相关情况。党组、党总支及基层党支部责任层层落实、层层压实,做到活动有照片、有记录,痕迹,落实党建工作项目清单责任制。院党组坚持将科学的制度体系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保障,按照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以更加规范的制度促进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结合市委1+8等相关文件情况,院党组组织专班修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民主生活的若干规定》、《党组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若干规定》等,实现了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体系化。党总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抓实党建重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5次,听取汇报,解决问题,部署工作,确保院党建工作高起点实施、高标准运行、高效率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