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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不是“零和博弈”,监督与被监督目标一致,都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25件。依法追捕21人,追诉漏犯12人,纠正漏罪13人,依法不批捕67人、不起诉62人。纠正侦查活动、审判活动违法35件次,去年12月,在审查张某某故意伤害案件中追捕谭某某、刘某,起诉后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年零九个月。提请抗诉 17件,已改判2件,今年7月,我院提请抗诉的李某、王某组织卖淫案经市中级法院终审改判支持我院起诉意见。经常性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考察监外执行75人次,对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收监2人、撤销缓刑6人。
(二)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提请民事抗诉10件,市院支持10件。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6件,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34件,均被采纳。在办理“中普”公司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40余亿元刑事案件中,发现该公司有虚假诉讼行为,造成众多投资人重大资金损失,影响社会稳定。我院即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专案调查,基本查清了我市首批虚假诉讼案件,目前已向市院提请民事抗诉7件,市中法均已裁定发回重审。对行政诉讼活动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等20件,对行政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1件,均被采纳。对人民法院正确裁判的申诉,做好申诉人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审判权威。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起诉案件34件,帮助追讨工资30余万元,配合区人社局追缴工资保证金300余万元。
(三)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3件,其中民事1件,行政17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8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100%。起诉1件,审结1件。与区市场监督局等密切合作,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硬骨头”案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发展理念,对“胜利北山公墓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提起我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对“动物诊疗机构环境污染”、“餐饮油烟污染”、“农资农药不规范经营”、 “危险化工废料违法存储”等行为发出检察建议,并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和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等联手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为古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