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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塔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

  2024-09-25


       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1年3月10日至5月1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古塔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了提级巡察。并于8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我院党组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古塔院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通过领导带头、上下联动、全员参与,当前已将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到位,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

      8月5日,在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大会的次日,古塔院党组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深入研读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党组成员一致认为,这次巡察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努力提升政法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检验我们检察机关执法理念、执法水平一次良好的契机,会议要求配合巡察工作很重要、落实整改工作更重要。对市委第六巡察组指出的我院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存在的四个方面23项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认真剖析原因,有针对性整改;对督查组提出的“下步工作建议”,逐条逐项整理,全部采纳落实。会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鲜明同志表示,古塔院作为巡察对象、我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要率先垂范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院党组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部署上来,上下联动,步调一致,以对反馈意见落实整改为契机,推动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要以更为鲜明的政治态度,更为强烈的责任意识,更为扎实的方法举措,凝聚力量、集中精力,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得到全面整改、意见建议得到全面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

       为了使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能够扎实有序、强力推进,古塔院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鲜明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落实工作的统筹推进与督促检查。同时将为期2个月的落实整改活动划分为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为了确保实施阶段得以高质量、高效率向前推进,领导小组安排了2次中期验收,对整改落实行动快、质效高的部门给予了表扬,对行动慢、质效低的部门给予了批评通报,并将根据验收情况进行了再部署、再推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检察长靠前指挥、率先垂范,党组成员各负其责,部门负责人坚决落实执行,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转化为具体举措,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强力推进整改落实。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专班,政治部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对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一把手”管总,分管领导主抓,政治部督促检查,工作专班汇总的组织领导模式,有力地推进了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与高效落实。

       三、制定方案台账。

       8月13日召开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党组扩大会议,部署整改工作责任分工,院政治部将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并由检察长亲自部署给各部门负责人,将整改任务分解到每一名党组成员和每一个责任部门。要求各部门按照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要求,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并由院政治部汇总成我院的巡察整改方案,同时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实行销号制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由政治部对照台账,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把关销号。院党组成员及时组织分管的各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反馈意见中的具体问题,研究制定符合实际、可操性强的整改措施。制定了《古塔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及《古塔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对照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台账》(以下简称《工作台账》),“一方案、一台帐”针对23个问题,逐个列明了整改措施、完成时限与验收标准,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与责任部门,使整改落实有规可依、有矩可循。在全院整改落实部署动员大会上,王鲜明检察长要求,全院上下要认真查摆问题,敢于较真碰硬,以整改工作为抓手,全方位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扫除、大检修,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切实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抓紧抓实、落地见效,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坚持立行立改。

      院党组始终认为巡察与落实整改工作,是强化薄弱环节、堵塞制度漏洞、明晰发展思路、完善工作措施的有力抓手,始终坚持举一反三、深查细究,边整边改、立行立改。针对政治站位不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够深入等问题,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对马克思主义原理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专项学习,每名班子成员都进行了深入的研讨交流,政治部制定了学习目录,修定了《古塔检察院关于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同时形成长效学习机制。针对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制定了《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检察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实施办法》,《古塔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监督考核细则》,同时对“两大考评”工作进行了专题剖析,建立了《古塔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价办法》,并对影响“两大考评”成绩的36项主要指标数据,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按照市院部署,每周参与市院的考评数据通报调度工作。针对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的问题,重新修订了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学习,且将此内容单独成册,专题学习研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教育培训。制定我院的《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法(暂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针对内控管理方面存在廉洁风险,内控管理不到位问题,制定了《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检察院支出业务管理办法》、《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检察院采购支出管理办法》。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到位的问题,重新修订了《党组会议事规则》,并制定了《古塔区人民检察院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抓起,将检委会制度、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到位。加强政治素养培训和制度培训,深入推进“党建制度落实年”活动,组织支部书记、支委和党小组长开展支部党建规范化培训,培训后组织考试,提高党务工作队伍整体能力水平。

       五、建立长效机制。

       院党组始终重视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及部署长期工作。在整改落实工作中,凡是需要长期坚持、长期推进的工作,都制发了相应的工作规范、实施方案。建立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制度体系,各部门也根据工作发展,逐步补充完善了20项制度。在整改的过程中,共制定了23项具体整改措施,并不断查漏补缺,形成长效机制。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建章立制,长期执行,固化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进一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和不足,找准“症结”,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从制度上研究治本之策。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检察工作的重要契机,将整改落实与促进“四大检察”充分全面协调发展统筹起来,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统筹起来,真正把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巡察工作的成效体现到检察工作实绩之中,不断开创古塔检察工作新局面,奋力推进古塔检察整体走向全省前列,为古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中共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