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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信息4.16

  2024-12-09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聪明人”被追刑责

————古塔院成功办理首例司机遇查

酒驾时继续饮酒案

 

  “两高一部” 印发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对当事人被查获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检测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应当立案侦查。日前,古塔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司机遇查酒驾时继续饮酒案。

2019年1月8日15时许,被告人姚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在锦州市古塔区某村东侧路口由东向西行驶,与孔某驾驶的厢货车发生相刮,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协商未果后孔某报警,姚某在明知对方报警的情况下,在等待公安机关处理过程中以及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后又继续购买啤酒并饮用,并拒绝呼气酒精测试,当晚18时许,公安人员带其到锦州市中心医院抽血取样,经鉴定,姚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严重超过醉驾标准。本院经审查后依法提起公诉,古塔区人民法院现已对其作出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的有罪判决。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看似很“聪明”的小伎俩,却难逃法律的追究。拒绝醉驾,人人有责,为了自身的安全和家人的安心,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做一名合格驾驶人。
                                        供稿人:闫许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