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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四川: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助力美丽四川建设

  2024-09-25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3-06-05 23:03 发表于北京

6月5日“世界环境日”,四川省检察院召开“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助力美丽四川建设”新闻发布会,对五年来四川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发布四川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优秀案例,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发布会介绍,2019年以来,四川检察机关坚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努力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的有机统一,奋力谱写美丽中国四川篇章。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5617件9379人;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0791件;18件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立足四川独特生态区位,推动筑牢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关注重要江河湖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修复,四川省检察院联合公安厅、生态环境厅连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挂牌督办重大污染环境案11件。持续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共批准逮捕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46件86人,提起公诉1879件3103人。聚焦长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和岸线治理,认真落实长江“十年禁渔”部署,立案办理长江水体、大气、土壤污染、水生生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881件。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的长江船舶污染治理专案,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9件,推动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规范化。积极发挥公益诉讼制度在助力提升黄河水源涵养区保护质效的作用,四川黄河流域检察机关对破坏黄河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批准逮捕19件25人,提起公诉71件97人。聚焦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行政监管完善等重点,立案办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86件,履行诉前程序284件,起诉34 件。


关注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2019年以来,四川检察机关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突出对严重危害本土原生物种、用灭绝性方式破坏水生生物种质资源犯罪的打击。切实发挥大熊猫国家公园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伞护效应”,四川检察机关在50余个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检察联络站,办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576件。


深化跨部门跨区划协作,构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共同体


2021年9月,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四川省检察院与水利厅联合会签《关于共同建立都江堰灌区水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的框架协议》,与省法院、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作机制意见(试行)》,与省林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与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广泛凝聚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合力。四川省内已建立岷江、沱江、嘉陵江、金沙江、赤水河、贡嘎山、华蓥山、瓦屋山等山川河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跨区域协作机制。围绕长江上游、黄河上游、赤水河、米仓山、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与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青海、陕西、甘肃、新疆检察机关分别建立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川渝两地三级检察院确定跨区域司法办案协作、跨区域生态司法保护等8项协作重点,共建4个生态修复基地。



来源:四川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郑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