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职能

  2024-09-25

办公室职能

1、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督办、信息等工作。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工作,配合上级人民检察院做好检察技术相关工作。负责本院财务和装备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基础设施建设和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2、承担对本院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决定情况进行督察(检务督察)。

3、司法警察大队(保留牌子),负责组织落实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条例、规定、办法。负责办案安全保障、警戒保卫等相关工作。

下设以下专项工作协调机构:

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密工作领导委员会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城联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对外联系电话:0416-2335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