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处职能
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协助院党组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负责本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考试录用和干部任免、调配、检察官等级评定、年度考核、工资福利及干部、工勤人员人事档案等管理工作。负责本院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牵头负责本院意识形态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表彰奖励相关工作。负责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院机关党群、工会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下设以下专项工作协调机构: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察业务专家和高层次人才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检察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互联网宣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外联系电话:2326949